本所声明  |  联系方式  |  中国科学院  |  数字认证(OA)   |  ARP  |  English  |  邮箱

关于重申办理公派出访手续的通知

来源:综合办公室 发布时间:2005-11-29【字体:

  各研究室、机关各部门、所控股公司: 

  为规范我所因公出访手续,现对办理公派出访手续事宜作如下重申:凡是我所赴港澳台或国外合作研究、短期工作和参加国际会议的人员,在拿到对方邀请信后,一律到所办(外事)办理相关的出访手续,没有按规定在所办(外事)办理公派出访手续者,出访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所办将不予签字报销。 

  办理公派出国手续程序详见本所网页:电子所务→所办公室→外事办事程序→出访及接待事项。 

  特此通知。 

所办公室

二○○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

 

附件下载: